本文旨在為番禺區積分入學申請者提供清晰的政策解讀與操作指南,幫助申請人更高效地完成積分入學相關流程。以下內容涵蓋積分項目、所需材料、審核流程及注意事項。
積分入學政策適用于非廣州市戶籍的申請人及其配偶。積分監護人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選擇本表所列項目參與積分。若監護人配偶同為非廣州市戶籍,且在番禺區居住和就業,可共同參與除“計劃生育”和“住房保障”外的其他項目積分,積分結果可累積至最高得分。
此項為必備項目,申請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所有材料需復印并簽署“此件與原件相符”字樣,簽名確認。若申請人僅有一個子女,且未進行結扎手術,可省略相關材料。
此項為必備項目,需提供有效的居(暫)住證或辦理回執。積分由區流管部門審核,無需額外提交材料,系統會根據身份證號自動核查居住年限。
此項為必備項目,需提供勞動合同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到人社勞動部門審核。
此項為必備項目,僅對積分監護人在廣州市購買社保的部分積分。申請人需提前打印社保繳費清單和完稅清單,并提交至社保部門審核。
申請人需提前到人才交流中心或技能鑒定部門提交材料。若一方積分已達到最高分,另一方可無需重復審核。
申請人需提供近五年的完稅證明,并在現場確認時提交復印件。
需提供房屋租賃合同、房屋產權證等材料,并經流管部門核定“星級出租屋”分數。若無備案或自有房產,此項積分為0。
加分項目包括:
| 時間節點 | 事項 |
|---|---|
| 6月14日 | 積分初審結束 |
| 6月17日-28日 | 申訴重審及補充材料提交 |
| 6月29日-7月1日 | 現場確認 |
通過合理規劃和準備,申請人可有效提升積分入學的成功率,確保子女順利入學。
參考來源:番禺區政府官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