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質匱乏的年代,掏麻雀窩、抓麻雀是70后、80后一代的童年回憶。麻雀別名眾多,包括樹麻雀、家雀、瓦雀、老家賊、麻谷、禾雀、賓雀、厝鳥、家巧兒等。麻雀雖小五臟俱全,其肉鮮嫩,過去人們會直接用火烤來食用。
但如今,麻雀數量逐漸減少,已被列入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名錄,食用麻雀的人也越來越少。而且,從健康角度來看,麻雀屬于大熱食物,食用后易導致內熱上火。此外,麻雀多在野外生存,體內可能存在寄生蟲,食用并不安全。
從法律層面講,麻雀作為國家保護動物,捕殺、食用均屬于違法行為,因此不建議食用野生麻雀。
結論:綜合健康和法律因素,野生麻雀不宜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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