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紗照底片是由影樓的攝影師通過專業的拍攝手法和藝術創作完成的作品,因此其著作權應當歸影樓所有。這是基于《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的相關規定,攝影作品屬于受保護的著作權范疇。
盡管婚紗照底片的著作權歸屬影樓,但由于照片中包含顧客的肖像,顧客的肖像權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保護。因此,影樓對婚紗照底片的著作權是有限的,僅享有署名權,而不能隨意行使發表權、修改權或使用權等其他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19條,未經肖像權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開肖像權人的肖像。影樓若違反此規定,將承擔民事責任。此外,《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10條明確規定了著作權的具體權利范圍。
例如,在某地法院審理的一起案件中,一家影樓未經顧客同意將婚紗照用于商業宣傳,最終被判定侵犯肖像權并賠償顧客經濟損失。
為避免婚紗照底片歸屬權引發的糾紛,顧客與影樓在簽訂拍攝合同時,應明確約定底片的使用范圍及保存期限。此外,影樓應尊重顧客的肖像權,未經授權不得擅自使用照片。
婚紗照底片的著作權歸影樓所有,但影樓在使用底片時必須尊重顧客的肖像權,未經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否則將面臨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