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指南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是北京市為符合條件的外地人才提供的一項政策性便利證件,其有效期為三年。根據《關于做好〈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續簽手續應在證件有效期滿前辦理。如超過有效期一個月未辦理續簽手續,則證件將自動失效。
一、續簽辦理流程
- 由聘用公司通過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bjp.gov.cn)提出續簽申請。
- 登錄人才引進管理系統,點擊“續簽申請”并下載附件《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請表》。填寫完成后打印申請表(一式兩份),由聘用公司在“申請單位意見”處加蓋公章,并由申請人簽字。
- 攜帶填寫完整的申請表及其他所需材料,前往聘用公司注冊所在地的區人事局辦理續簽手續。
二、續簽所需材料
以下為辦理續簽時需提交的材料:
-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證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外國(地區)、外埠在京設立的非法人分支機構營業執照等相關證明。
- 高新技術企業批準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如適用)。
- 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
- 在京持證期間逐月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 在京持證期間逐月繳納的社會保險證明。
- 填寫完整的《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申報表》(一式兩份)。
-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原件。
三、注意事項
1. 請務必在《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有效期滿前完成續簽手續,避免因證件失效而影響工作和生活。
2. 所有提交的材料需確保真實、完整,如有虛假信息可能導致續簽失敗或其他法律后果。
3. 各區人事局的具體辦理時間和地址可能有所不同,建議提前通過官方網站或電話咨詢確認。
四、相關鏈接和參考
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方網站:www.bjp.gov.cn
北京市工作居住證政策詳情: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結論
按時辦理《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續簽手續,不僅是對個人權益的保障,也是確保在北京工作的便利性和合法性的重要措施。
* 本文所涉及醫學部分,僅供閱讀參考。如有不適,建議立即就醫,以線下面診醫學診斷、治療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