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分制入戶政策是為異地務工人員提供的一種入戶城鎮的便捷途徑,旨在通過量化積分的方式,公平、公正地評估申請人資格。該政策主要適用于希望遷入城鎮的異地務工人員,并通過綜合考量其社保繳納、居住年限、職業技能等多項指標來實現積分排名。
申請人需準備完整的申請資料(詳見指標及分值表),并向遷入地所屬的鎮(街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或行政服務中心提交申請。
各區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核查組,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及積分指標進行審核和評分。
審核完成后,申請人的積分將按照得分高低進行排名,并進行公示。
獲得入戶資格的申請人將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簽發入戶卡。
對于不愿意交出承包土地、林地的異地務工人員,可按照省指導意見實行城市居民居住證制度。
| 時間節點 | 事項 |
|---|---|
| 每年9月1日后 | 提交申請(進入下一年度管理) |
| 每年9月1日至11月底 | 聯合核查組審核并打分 |
| 審核結束后 | 積分排名并公示10個工作日 |
| 公示結束后 | 發放入戶卡(有效期1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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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分制入戶政策為異地務工人員提供了公平透明的入戶城鎮途徑,優化了資源分配,促進了社會融合。